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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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办公室
主要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内部审计等工作。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指导委管委属单位财务工作。

组织人事处(人才处、机关党委)
主要职能: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指导系统队伍建设。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委系统开展全市性重大教育活动。

政策法规与综合研究处
主要职能: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地方标准。承担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拟订和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市公共和市场信用信息开发和信用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联合奖惩和公共信用异议修复工作。

发展战略和规划处
主要职能:

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承担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审核工作。衔接协调区、县(市)发展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研究全市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国民经济综合处
主要职能:

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督导。承担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参与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有关工作。

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发展处(体制改革处)
主要职能: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承担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处(行政审批处)
主要职能: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协调相关要素平衡保障。审核转报农口重大项目。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提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规模和投向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意见。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标准地”、承诺制等改革工作。按权限承担相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按分工承担国内资金进口设备免税申请初审、转报工作。


重点项目管理处
主要职能:

承担全市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年度全市重点项目名单,经批准后编制下达年度实施计划,并承担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及年度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本级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年度计划,并参与有关管理工作。审核申报国家、省重点项目,审核转报省重点项目初步设计。承担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开展国家、省、市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指导未来社会建设。

对外开放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开放的计划和政策,承担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和事中事后监管及外资项目安全审查工作。统筹协调重点领域国际合作和多边投资经贸合作。指导对外开放平台建设。统筹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和布局优化。承担全口径外债和企业境外发行债券项目的审核管理。承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承担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牵头推进城市国际化工作。

区域发展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处)
主要职能:

组织编制区域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空间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参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规划、政策和行动方案。牵头推进大湾区建设和杭州都市区(圈)建设。统筹做好我市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和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交流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山海协作工程”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综合交通处(应急物资保障综合管理处)
主要职能:

拟订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政策举措。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审核专项规划。参与审核下达年度综合交通建设投资计划,提出交通项目专项投资安排建议。承担通用航空业发展综合协调工作,组织编制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牵头推进大通道建设。按权限审核转报交通建设项目。协调铁路道口的改造工作。组织起草全市应急物资保障年度计划、全市要应急物资储备目录。 负责全市应急物资保障年度计划实施的综合监督。承担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应急物资保障相关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城市轨道交通(地铁)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能源处
主要职能: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全市煤炭总量控制协调工作。承担全市电力运行管理工作。保障全市天然气供需平衡。承担全市资源综合利用的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工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承担热电、资源综合利用机组、新能源发电项目初审等工作。推进热电联产工作。承担全市能源利用监察(监测)和执法工作。指导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

产业与开发区发展处(海洋经济发展处)
主要职能:

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发展、海洋经济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牵头实施相关产业平台高质量发展工作。组织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协调实施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协调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高端产业功能区、重大产业基地、重大工业项目前期与建设。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央企对接工作。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示范工作。统筹指导中心镇建设和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


城乡发展处
主要职能:

负责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审核转报农口重大项目。组织拟订全市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政策,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示范和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负责推动省级特色小镇、千年古城、小城市培育等各类试点建设。

服务业发展处
主要职能: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促进全市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和行业均衡发展。引导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生产力布局扶持、培育服务业重点企业,推进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综合分析全市服务业经济的运行态势。统筹推进全市促进消费、物流业发展工作。推动健康产业发展,承担健康等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承担杭州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创新与高技术发展处(集成电路发展处)
主要职能:

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引导促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按分工审核、转报和协助管理相关科创、创新平台。推动“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重大示范工程,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参与市智慧电子政务项目管理。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主要职能: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提出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安排国家和省、市资金补助计划。承担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会发展与改革处
主要职能:

拟订社会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社会建设领域重大政策;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社会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领域相关体制改革;拟订全市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按权限做好社会领域项目的审核和协调推进工作;综合协调社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

共同富裕促进处
主要职能:

承担市委社会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以及重要文稿起草和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汇总并分析研判社会建设总体需求,协调重大事项;拟订社会建设评估督导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督查;组织开展社会发展评估和形势分析,开展全市社会发展监测、预测;协调推动社会建设领域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
主要职能:

研究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完善政策衔接协同机制。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提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的政策建议。提出政府出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承担全市年度重点项目商请银行贷款有关工作。承担企业债券的预审、转报和监管工作。推进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年检工作。参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管理和政策制定。承担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价格处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权限负责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负责全市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工作。根据定价目录,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及方案。指导协调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预警和价格认证工作。

纪检组
主要职能:

负责综合监督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成本调查监审处
主要职能:

拟订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监审的规则与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权限发布成本信息。按规定承担政府调定价项目成本监审。负责全市价格成本监审监管工作,拟订全市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成本信息披露和公开制度,指导企业建立成本约束机制。

对口支援处
主要职能:

承担全市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市、西藏色尼区、青海德令哈市和重庆涪陵三峡库区的协调联络工作。协调开展全市参与受援地区的经贸合作和高层互访交流工作。承担全市对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杭州支援合作”微信公众号。组织和参与受援地区举办的区域合作交流活动。

对口合作处
主要职能:

承担杭州市与四川广元市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四川甘孜州结对县(市),对口合作吉林长春市、吉林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对口合作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湖北恩施州的协调联络工作。承担沪苏浙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杭州市结对安徽宿州市相关工作。综合协调全市与相关对口地区开展工作,承担与对口地区衔接落实的具体工作。承担建立国内友好城市的有关事宜,承担与友好城市的联络、交流和合作工作。组织和参与合作地区举办的区域合作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