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调查监审处

发布日期:2020-10-09 10:52:05 来源:市发改委
岗位名称: 成本调查监审处
岗位责任人: 吴 升
联系方式: 0571-85251927
主要职能:

拟订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监审的规则与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权限发布成本信息。按规定承担政府调定价项目成本监审。负责全市价格成本监审监管工作,拟订全市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成本信息披露和公开制度,指导企业建立成本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