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发布日期:2020-10-09 10:48:07 来源:市发改委
岗位名称: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岗位责任人: 曾东城
联系方式: 0571-85251820
主要职能: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提出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安排国家和省、市资金补助计划。承担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