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市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年度全市重点项目名单,经批准后编制下达年度实施计划,并承担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及年度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本级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年度计划,并参与有关管理工作。审核申报国家、省重点项目,审核转报省重点项目初步设计。承担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开展国家、省、市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指导未来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