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承担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审核工作。衔接协调区、县(市)发展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研究全市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