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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信息生成日期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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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2021年度双随机监管半年度总结

发布时间: 2021-08-10 13:10:43

来源: 市发改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按照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和全省“互联网+监管”等相关工作要求,市发改委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市发改委综合采取多项措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建立了抽查工作制度,并由相关执法人员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二是明确监管职责。共计认领了29个抽查事项;明确了参与部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检查结果公开机制。三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通过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保证了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现场制作检查记录,并优先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发现违法行为时,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2018年以来,每年能源领域掌上执法数量为160家,2021年上半年确立了杭州特色跨部门联合执法事项(会同杭州是应急管理局)1项。

       二、  典型应用案例

       自2020年起,双随机执法抽取对象绑定了信用指数,执法结果直接反映用能单位的信用情况。

       三、  存在问题和建议

       机构改革造成任务无法落地。目前桐庐县能源执法工作并入综合执法局,发改部门的执法任务无法分配到具体执行人。

       四、  下半年计划

       开展65家工业企业的现场执法;开展95家公建单位的专项监察;开展2020年违法用能单位的整改复查工作,根据联合执法工作要求开展相关执法。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

       (二)继续按时间节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督促各部门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本单位的任务。

       (三)加大督查力度,加强督查通报。结合实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督查工作,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杭州市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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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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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0

市发改委2021年度双随机监管半年度总结

发布日期: 2021-08-10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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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按照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和全省“互联网+监管”等相关工作要求,市发改委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市发改委综合采取多项措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建立了抽查工作制度,并由相关执法人员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二是明确监管职责。共计认领了29个抽查事项;明确了参与部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检查结果公开机制。三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通过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保证了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现场制作检查记录,并优先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发现违法行为时,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2018年以来,每年能源领域掌上执法数量为160家,2021年上半年确立了杭州特色跨部门联合执法事项(会同杭州是应急管理局)1项。

       二、  典型应用案例

       自2020年起,双随机执法抽取对象绑定了信用指数,执法结果直接反映用能单位的信用情况。

       三、  存在问题和建议

       机构改革造成任务无法落地。目前桐庐县能源执法工作并入综合执法局,发改部门的执法任务无法分配到具体执行人。

       四、  下半年计划

       开展65家工业企业的现场执法;开展95家公建单位的专项监察;开展2020年违法用能单位的整改复查工作,根据联合执法工作要求开展相关执法。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

       (二)继续按时间节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督促各部门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本单位的任务。

       (三)加大督查力度,加强督查通报。结合实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督查工作,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杭州市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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