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44/2025-000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5-07

发布单位: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发布时间: 2025-05-07 10:46:23

来源: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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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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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9444/2025-00063

发布机构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07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发布日期: 2025-05-07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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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