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489444/2023-16071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12 15:41
杭州市发改委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7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6-12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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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市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以“市场主体有感”为第一标准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委主办,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管局、市审管办、市法院、市司法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您的提案与杭州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密切相关,有助于提升市场主体在营商环境建设上的获得感。对于您的建议,杭州市发改委高度重视,会同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管局、市审管办、市法院、市司法局等进行了多种形式的讨论研究。
2018年以来,杭州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统领,对标国际先进、国内最优,持续深化改革攻坚,全面开启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2019年10月,被国家确定为世行营商环境评估备选样本城市,2021年9月,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连续两年进入第一方阵,18项指标全部成为标杆;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城市榜单中,连续四年位居榜首,获评“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杭州营商环境工作多次获总理和省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获2022年浙江省改革突破金奖。
一、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相关工作
2023年杭州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杭州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等要求,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推行股权转让“一件事”改革。全市域范围复制推广企业股权转让“一件事”改革,构建跨部门全流程协同联动机制,实现股权转让“数字化、零见面、智能审、控风险”,推动股权变更事项和纳税事项一次申请、同步办理。二是便利市场主体市内跨区域迁移。为市场主体市内跨区域迁移、经营提供便利,不得设置障碍。简化市场主体市内跨区域迁移程序,将线下“跑两地、跑三趟”转为线上“零跑动”。
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细节提升服务,从市场主体感受度、满意度出发,着力破解市场主体高度需求、高频事项的难点堵点,构建完善“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智能化”登记体系,夯实“减环节、减时限、减跑次、减成本”改革要求,提高“网上办、就近办、预约办、邮寄办”服务效能,从细节入手改善体验,提供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商事登记服务。
二、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相关工作
“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来,杭州坚持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要求各级各部门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2022年,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部署,我市对照国家和省级事项目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形成了《杭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在此基础上,今年又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完成了设区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制定,同步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完善工作。
深化“无证明化”改革,深入推进简证便民行动,通过信息共享、部门核查、告知承诺等方式减少办事企业群众提交的证明材料,全市22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585项个人事项实现“一证通办”,251项企业事项实现“一照通办”,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水平,吸引更多人到杭州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事项线上线下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下一步,杭州将在严格执行办事指南的同时,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政务和商务诚信建设相关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六大专项行动,制定法治环境年度工作要点,梳理形成80余项改革事项,提出150余项年度量化指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杜绝“吃拿卡要”,让市场规范有序运行。组织相关单位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试点,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不予行政处罚和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柔性执法三张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积极推行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报备、行政执法“公述民评”、行政执法监督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联系点等“执法监督三项机制”,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不当的执法行为,减少对市场经营行为的不当干预。
二是努力营造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产权司法保护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干事创业的信心。努力强化对合法商事交易行为的司法保护,准确适用违约金制度,加大对违约方的惩罚力度,保障守约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安全稳定的市场交易秩序。努力加大商事案件的执行力度,完善查人找物协作机制,构建失信联合曝光机制,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行为,保障市场主体胜诉权益。
三是以“八大行动”推动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实施政务诚信监测,推动诚信政府建设提质行动;二是创新“信用修复一件事”,推动信用数字化赋能行动;三是聚焦重点行业信用监管效能评估,推动信用评价体系优化行动;四是规范信用奖惩措施清单,推动信用监管提升行动;五是聚焦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和交通四大领域,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行动;六是提高杭州e融平台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信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增效行动;七是做强杭州“钱江分”、做大惠民场景,推动信用应用场景拓展行动;八是深化“诚信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和诚信典型选树活动,推动“信用杭州”品牌深化行动。
下一步,我们将借助《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实施契机,从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着手,营造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一是加快配套制度的“立改废”,确保与《条例》衔接一致,构建“1+N”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二是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组织《条例》进基层、进园区、进楼宇、进企业,引导广大市场主体知法、懂法、用法;三是组建营商环境顾问团,聘请营商环境各领域的专家学者,为杭州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四是选聘一批营商环境“体验官”,实际参与和体验营商环境建设,了解掌握企业群众对杭州营商环境的真实感受,及时回应企业群众改革诉求和建议,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格局。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营商环境处 应源
联系电话:8525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