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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9444/2023-1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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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12

发布单位: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市发改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钱塘1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6-12 17:13:01

来源: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农业企业天然气使用优惠政策的建议》(钱塘18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投集团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了解,2017年根据大江东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办公室关于大江东围垦区域小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对围垦区域内的农业企业进行“煤改气”清洁化改造。因大江东围垦区地处偏远未有管道天然气覆盖,农业用气有季节性特点且用气量小,当地城燃企业未对围垦区农业项目实施管道天然气配套。经原大江东管委会经发局协调,由大江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东能源公司)出资建设液化天然气(简称LNG)区域站,为包括杭州秋琴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琴农业公司)在内的用气企业供气。当年11月开始供气,价格为2.65元(每立方米,下同)。2021年下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LNG价格上涨明显,大江东能源公司LNG购销倒挂。为疏导上游涨价压力,从2022年9月15日(供用气合同到期日)后,大江东能源公司提高了秋琴农业公司的供气价格。

二、天然气价格政策

1、管道天然气。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规定,辖区内公共管网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上游气源价格和输配气价格构成,并随上游气源价格变化联动调整。近年来因上游气源价格上涨过快,推高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用气企业反响较大。市发改委积极谋划,于2022年出台了输配气价格阶段性优惠政策,非居民用气输配价格从0.83元降至0.70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目前,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为4.2元,较上一轮采暖季气价(4.619元)已下降9%。

2、液化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价格未列入政府定价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自主定价。液化天然气价格随季节等因素波动较大,一般非供暖季价格低,供暖季价格高且波动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针对您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农业企业扶持政策、统一燃气收费标准、提升服务水平”等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前期也多次与会办单位、相关企业进行对接沟通。针对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研究,进一步完善我市天然气价格政策,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

二是积极协调,推动城燃企业多渠道组织低价气源,切实降低终端用户用气成本。

三是严格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供气行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取消不合理收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天然气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热忱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价格处  高春敏

联系电话:8525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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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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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2 17:13

杭州市发改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钱塘1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6-12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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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农业企业天然气使用优惠政策的建议》(钱塘18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投集团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了解,2017年根据大江东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办公室关于大江东围垦区域小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对围垦区域内的农业企业进行“煤改气”清洁化改造。因大江东围垦区地处偏远未有管道天然气覆盖,农业用气有季节性特点且用气量小,当地城燃企业未对围垦区农业项目实施管道天然气配套。经原大江东管委会经发局协调,由大江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东能源公司)出资建设液化天然气(简称LNG)区域站,为包括杭州秋琴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琴农业公司)在内的用气企业供气。当年11月开始供气,价格为2.65元(每立方米,下同)。2021年下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LNG价格上涨明显,大江东能源公司LNG购销倒挂。为疏导上游涨价压力,从2022年9月15日(供用气合同到期日)后,大江东能源公司提高了秋琴农业公司的供气价格。

二、天然气价格政策

1、管道天然气。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规定,辖区内公共管网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上游气源价格和输配气价格构成,并随上游气源价格变化联动调整。近年来因上游气源价格上涨过快,推高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用气企业反响较大。市发改委积极谋划,于2022年出台了输配气价格阶段性优惠政策,非居民用气输配价格从0.83元降至0.70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目前,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为4.2元,较上一轮采暖季气价(4.619元)已下降9%。

2、液化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价格未列入政府定价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自主定价。液化天然气价格随季节等因素波动较大,一般非供暖季价格低,供暖季价格高且波动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针对您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农业企业扶持政策、统一燃气收费标准、提升服务水平”等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前期也多次与会办单位、相关企业进行对接沟通。针对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研究,进一步完善我市天然气价格政策,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

二是积极协调,推动城燃企业多渠道组织低价气源,切实降低终端用户用气成本。

三是严格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供气行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取消不合理收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天然气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热忱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价格处  高春敏

联系电话:8525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