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489444/2022-15731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21 15:09
杭州市发改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萧山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7-21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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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及时出台支持农村“屋顶光伏”相关政策的建议》(萧山46)收悉。经我委主办,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您提出的打造“光伏村”、测算“三笔帐”内容,既符合国家“3060”双碳战略目标,又能助推广大农村地区加快实现“共同富裕”,与杭州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完全一致。
一、关于光伏支持政策
杭州市发改委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部署,初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意在推动光伏在各领域、各地区的全面发展。《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在村委会、经济合作社、文化大礼堂等大楼屋顶建设光伏设施;鼓励村民利用自建房屋顶、庭院建设光伏设施,加快清洁能源在农村普及与发展。同时也鼓励各区、县(市)自行出台本地的支持政策,加大奖励力度。
二、关于光伏并网的有关情况
(一)并网消纳方面。电网公司综合考虑各地电网承载能力,同时加强对配电网的升级改造,保障光伏项目的接入需求,确保并网后的安全运行,实现光伏发电全额消纳。
(二)并网发电补贴方面。光伏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其技术、产品、运营模式均较成熟,度电成本已大幅低于火电。目前,除光伏扶贫项目外,其他新增光伏项目,国家、省均不再予以补贴,而是实行平价上网。杭州市综合考虑各部门、各区县意见建议,并借鉴其他地市政策及做法,目前不考虑对光伏项目进行发电量补贴,上网电价仍按燃煤标杆电价执行。
下一步,杭州市发改委将继续大力推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并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领域的光伏应用工作。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也希望您能继续关心我市光伏发展,为我市完成双碳目标、实现共同富裕添砖加瓦。
联系人:能源处 张建宾
联系电话:85253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