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44/2021-147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9-02

发布单位: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珊瑚沙引水清水入城工程

发布时间: 2021-09-02 16:32:48

来源: 市发改委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准予行政许可(项目核准)决定书

杭发改投资核准〔2021〕8号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1年9月1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基本建设)申请,《关于申请对珊瑚沙引水清水入城工程进行核准的函》(杭城投〔2021〕12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的申请符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的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基本建设)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珊瑚沙引水清水入城工程。

二、建设单位: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位于西湖区之江度假区单元XH1708-04地块,工程在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用地枫华东路9号内实施,建设用地面积约为5852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取水规模保持现状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取水枢纽的取水规模不变(最大设计流量为25立方米/秒),通过在取水枢纽的沉沙调蓄池内增设导流墙、出水堰、加药设施等将其改造成水处理沉淀池,处理规模为8.5~10.2立方米/秒; 配套建设泥水干化脱水设施等(含加药间、浓缩池、脱水间、管理用房),新增总建筑面积为949平方米(无地下室面积)。

五、招标投标:本项目建筑施工、主要设备及主要材料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498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按基建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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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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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2

珊瑚沙引水清水入城工程

发布日期: 2021-09-0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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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准予行政许可(项目核准)决定书

杭发改投资核准〔2021〕8号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1年9月1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基本建设)申请,《关于申请对珊瑚沙引水清水入城工程进行核准的函》(杭城投〔2021〕12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的申请符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的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基本建设)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珊瑚沙引水清水入城工程。

二、建设单位: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位于西湖区之江度假区单元XH1708-04地块,工程在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用地枫华东路9号内实施,建设用地面积约为5852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取水规模保持现状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取水枢纽的取水规模不变(最大设计流量为25立方米/秒),通过在取水枢纽的沉沙调蓄池内增设导流墙、出水堰、加药设施等将其改造成水处理沉淀池,处理规模为8.5~10.2立方米/秒; 配套建设泥水干化脱水设施等(含加药间、浓缩池、脱水间、管理用房),新增总建筑面积为949平方米(无地下室面积)。

五、招标投标:本项目建筑施工、主要设备及主要材料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498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按基建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