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省、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09 14:09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发改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打造产业创新优势,现组织开展2021年省、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请你们根据《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发改高技[2020]339号)、《杭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杭发改高技[2020]462号)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省、市工程研究中心,并仔细审查申报单位的综合实力,认真查验申请材料,考察项目现场,提出考察意见,填报申报汇总表,于2021年7月14日前行文(附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版)报送我委。
附件:1.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日
(联系人:张书文,联系方式:85251958,8525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