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489444/2021-00010
发布机构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5
杭州市发改委2020年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1-01-25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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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杭州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八八战略”为统领,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紧紧围绕市委“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深入推进发改法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发改干部的法治理念,为发改各项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制度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出台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压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将相关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评优评先考核。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委关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调解、以案释法、法律顾问、行政执法监督员、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是强化动态管理。结合近期出台的法律法规,积极响应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要求,与时俱进启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二)行政决策方面
坚持依法决策,不断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一是坚持科学民主集体决策,涉及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均严格按照《市发改委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实行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议事研究决定。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于委内形成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以及制定的文件制度,均需经过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在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管理及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等方面也及时征求公职律师及专业律师意见,切实发挥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外脑保障作用,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营造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的氛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行政执法方面
一是实行权力事项动态管理。贯彻落实省、市数字化政府转型相关工作要求,对于政务服务及互联网+监管事项实行颗粒度细化及动态管理,督促责任处室落实办事指南、即办率、覆盖率、信用关联、收办件管控、好差评等关键指标的落实进度安排,严控整改进度,确保数字化政府转型按时保质完成。二是坚持公平竞争审查三级复核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政策文件,实行处室自查、法规处和公职律师审查、法律顾问复查的三级复核工作机制,确保制定的各类政策文件符合公平竞争制度要求,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审查工作。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执法决定的关键环节,通过项目把关、程序审查、案卷规范等环节,及时纠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程序不到位、事实证据不充分、表述不清晰、问题定性不准确、法律法规适用不恰当、行政决定不正确等问题,提高了行政执法质量,防范了复议诉讼风险。四是强化考核整改落实。加强对法治考核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依法检查案卷制作、网站公示、政策解读、行政合同等工作环节,督促纠正和处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加大对法治监督中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力度,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切实加大各方监督,促进整改力度。
(四)依法接受监督方面
一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在委网站、政务服务网上主动公开法律法规、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工作动态等,并开设“法治同行”专栏,及时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决定公开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定期更新发布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决定。
(五)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方面
加强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夯实法治基础。一是积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发改大讲堂、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民法典及以案释法培训等,加强发改干部对法治理论,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与发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结合实际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法治专题培训,由委主要领导带领大家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并邀请法律顾问围绕社会热点,结合我委日常咨询事项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发改干部的法律素养;三是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参与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三项制度专项评查等重要项目,在法治实践中锻炼依法行政思维、专业能力、专业素养和法治实践的前瞻性,拓宽视野、开阔思路、提高政治及法治理论水平。
(六)普法宣传方面
一是牢固树立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前移监督关口,广泛宣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数字化政府专项政策指标、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管理政策;二是将普法教育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坚持发改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主动服务相关企业单位,向其宣传发改法规依据;三是开展机关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在工作之余开展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活动,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普及相关政策知识,提高普法宣传的广度、深度和温度;四是充分利用网络、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开法制宣传教育,如利用OA系统和钉钉直播系统开展普法教育宣传,依托移动通讯设备让学习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引导干部职工随时学、随手学,并及时更新官网的政策法规,通过向社会公众及时传递发改法律法规、工作动态,营造更加关心发改、支持发改的社会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委将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发展改革职责,做到六个“更加突出”,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为全委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一)更加突出法治保障,高质量完成《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一是加强对上工作衔接。时刻保持与国家、省发改委、市人大等部门的沟通,第一时间掌握上级有关立法、信用工作精神。二是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充分征求委内意见的基础上,将研讨、征求意见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外地专家和学者,包括研究国际形势、经济、社会、宣传等领域的专家。三是做深做细调查研究。在全市,重点选择一批代表性的信用行业企业、组织和市民群众代表等进行座谈或走访,听取他们有关信用服务业发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惠民惠企等方面的想法和需求。
(二)更加突出科学决策能力提升,进一步发挥合法性审查和后评估工作在决策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作用。
(三)更加突出“内审外控”,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行政执法监督员等第三方外脑力量的监督作用。
(四)更加突出信息化时代特点,优化数字化政府转型工作。1、强梳理。做好与省、兄弟城市竟对工作,确保办事事项应有尽入;2、强沟通。做好与省市各部门沟通联系,学透悟通各项指标;3、强培训。积极参加省、市业务培训,并确保培训效果促及各责任处室神经末梢。
(五)更加突出“普法联合”,努力提高普法效果。结合12.4宪法宣传日、“诚信万里行”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各处室、社会组织,结合党建工作,加强发改系统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参与省、市司法部门组织的各种普法评比,努力提高普法效果。
(六)更加突出“模拟干预”,规避程序漏洞风险。通过开展“模拟评查”的形式,提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情况的预评估、预扣分、预矫正。并积极联系兄弟部门,积极创造条件进行部门互审互查,形成内外联合、交叉互审的审查模式。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