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送”关爱补助政策细则来了!1000元补贴如何领?何时申报?答案收好!

发布时间: 2021-01-21 10:02:48

来源: 市发改委

一、为什么要出台暖心关爱补助政策?

近年来,杭州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20年,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战疫情、促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圆满收官,成为全国唯一连续14年入选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外来务工人员的辛勤劳动,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为杭州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广大外来务工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春节将至,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做好开年复工复产工作,倡导外来务工人员在杭过大年。为此,市委市政府精心制定关爱政策,用“十送”暖心服务,确保在杭过年外来务工人员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春节假期,充分体现了杭州的城市温度。

二、补助对象范围有哪些?

本次活动,重点面向全市在杭务工、非浙江户籍并在杭缴纳社保的春节在杭务工人员。具体包括,在税务登记注册在杭的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注册在杭的个体工商户,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社保的时间节点规定在2020年12月底。

三、“十送”关爱政策具体内容有哪些?

首先是“送红包”行动,每位符合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将收获1000元现金补贴(“在杭大红包”)。除此之外,还增加了“送温暖”“送祝福”“送健康”“送平安”“送文化”“送技能”“送保障”“送旅游”“送亲情”等共10个方面举措,形成关心关爱“组合拳”。

四、如何领取1000元现金补贴?

用工单位可以通过“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申报,填报本单位员工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个人银行账号,确定并承诺员工为非浙江户籍且在杭过年,符合要求的人员信息将提交给银行。随后,我们将通过“亲清在线”平台向符合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每人发放1000元现金补贴(“在杭大红包”),“一键直达”在杭外来务工人员银行账户。特别强调的是,该项政策是春节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在杭过节务工人员的政策,企业和个人出现虚假申报和承诺将予以追责。春节期间时间段为2月11日(农历十二月三十)—2月17日(农历大年初六)。

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含政府性质建设主体)先期自行组织发放。

五、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申报时间:2月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日)至2月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日)。与此同时,“亲清在线”同步开通异议处理通道,由各相关部门对异议申请进行人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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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送”关爱补助政策细则来了!1000元补贴如何领?何时申报?答案收好!

发布日期: 2021-01-2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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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出台暖心关爱补助政策?

近年来,杭州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20年,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战疫情、促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圆满收官,成为全国唯一连续14年入选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外来务工人员的辛勤劳动,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为杭州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广大外来务工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春节将至,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做好开年复工复产工作,倡导外来务工人员在杭过大年。为此,市委市政府精心制定关爱政策,用“十送”暖心服务,确保在杭过年外来务工人员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春节假期,充分体现了杭州的城市温度。

二、补助对象范围有哪些?

本次活动,重点面向全市在杭务工、非浙江户籍并在杭缴纳社保的春节在杭务工人员。具体包括,在税务登记注册在杭的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注册在杭的个体工商户,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社保的时间节点规定在2020年12月底。

三、“十送”关爱政策具体内容有哪些?

首先是“送红包”行动,每位符合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将收获1000元现金补贴(“在杭大红包”)。除此之外,还增加了“送温暖”“送祝福”“送健康”“送平安”“送文化”“送技能”“送保障”“送旅游”“送亲情”等共10个方面举措,形成关心关爱“组合拳”。

四、如何领取1000元现金补贴?

用工单位可以通过“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申报,填报本单位员工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个人银行账号,确定并承诺员工为非浙江户籍且在杭过年,符合要求的人员信息将提交给银行。随后,我们将通过“亲清在线”平台向符合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每人发放1000元现金补贴(“在杭大红包”),“一键直达”在杭外来务工人员银行账户。特别强调的是,该项政策是春节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在杭过节务工人员的政策,企业和个人出现虚假申报和承诺将予以追责。春节期间时间段为2月11日(农历十二月三十)—2月17日(农历大年初六)。

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含政府性质建设主体)先期自行组织发放。

五、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申报时间:2月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日)至2月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日)。与此同时,“亲清在线”同步开通异议处理通道,由各相关部门对异议申请进行人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