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杭州市备案创投企业年检合格企业的通知(第二批)
发布日期: 2020-07-31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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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创业投资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创业投资备案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221号)要求,我委对各备案的创业投资机构进行了年度检查。经检查,下列14家备案创业投资机构为年检合格单位,现予公布:
杭州普华天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受托管理的杭州普华锐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浙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受托管理的杭州浙科汇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浙科汇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鼎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受托管理的杭州鼎聚茂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乌鲁木齐海达阳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受托管理的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汉理前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受托管理的杭州汉理前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浩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胜辉永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展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希望以上公司严格遵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令第39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发改财金〔2009〕182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备案机关的监管。若有符合抵扣应纳税所得条件的企业,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优惠政策精神,及时向所在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抵扣手续。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