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治塑”升级
发布日期: 2020-10-1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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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要求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0年底,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建成区的商超零售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县城以上建成区。到2023年底,全省县城以上建成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县城以上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3年底,全省县城以上建成区餐饮外卖领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主要是指牙刷、包括梳子等一些塑料制品):到2020年底,率先在全省星级宾馆、酒店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全省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3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所有宾馆、酒店、民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时间。
快递塑料包装:到2020年底,嘉兴市邮政快递网点试点探索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到2022年底,全省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到2023年底,全省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