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44/2024-159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7-31

发布单位: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杭州市发改委关于《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三周年评估》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31 10:47:10

来源: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

一、项目名称: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三周年评估

二、预算金额:40万元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背景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定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今年正值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3周年之际,是全面对标、全面冲刺、全面提升的承上启下之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新部署新要求,总结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以来的经验和不足,对照《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市共富办拟委托第三方智库机构对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二)项目任务

1.梳理和评估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三年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与2025年目标差距情况。

2.总结和凝练杭州在推进共同富裕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

3.提出杭州市实现共同富裕2025年和2035年阶段性目标的对策建议。

(三)具体内容

1.对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情况,开展总体评估。

一是对照中央和浙江省共同富裕文件要求,重点围绕杭州市《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全方位评估分析三年来杭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与2025年目标差距情况。

二是对各区、县(市)共同富裕推进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各区、县(市)的成功经验和短板弱项。

2.总结和凝练杭州在推进共同富裕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

一是围绕“1311”共同富裕工作体系(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石、缩小三大差距主攻方向、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重点领域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支撑),系统总结杭州市共同富裕实践创新和典型经验,分层分类梳理条件具备、模式成熟的典型案例。

二是深入研究和分析杭州市在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

3.提出杭州市实现共同富裕2025年和2035年阶段性目标的对策建议。

(四)预期成果

(一)《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三周年评估》的研究报告及简要上报稿;

(二)《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三周年评估》的演示文稿。

四、项目进度要求

(一)2024年8月19日前,完成课题开题报告。

(二)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课题初步成果。

(三)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课题成果论证等工作,形成课题送审稿。

(四)2024年10月15日前,形成课题最终成果。

五、申报要求

1.省内外高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项目申报单位须精心组建项目团队,确定项目负责人,并对团队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相关的调研、方案汇报等关键性工作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带队负责;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类型项目从业经历和相关学术成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职务,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学位专业是与本项目相关的方向。

六、项目联系人电话:陈国海,0571-85251932

七、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资质证明、经验材料证明等。

八、评选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法,经委内评审确定后发布结果公告。综合评分总分100分,详见具体评分细则。低于60分不得中标。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公告期为10天,供应商对该项目内容、相关需求等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委提出异议。

(二)申报截止日为2024年8月9日17:30(以收到纸质版申报材料时间为准)。

(三)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课题申报书》一式七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申报书应填报完整、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监管部门电话:0571-85251994

(五)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B座701室

附件:

评分细则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1

类似项目业绩

【客观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研究项目的业绩合同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制件,且合同内容须呈现评分要素,否则不得分。

1

2

项目

熟悉程度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前期理解和把握,包括:

(1)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三周年评估研究的目标(3分);

(2)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三周年评估研究的重点和难点(3分);

(3)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三周年评估研究的意义(2分)。

(1)(2)每项内容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

(3)项内容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2分、1分、0.5分、0分)。

8

3

【客观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共同富裕前期研究基础,每一项相关研究成果得1分,最高计6分。

【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6

4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共同富裕前期研究基础主要观点进行评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4分、3分、2分、1分、0分)。

4

5

项目

对标情况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相比以往杭州市共富总体评估项目的创新之处,包括:

(1)已有杭州共同富裕总体评估项目简要介绍(3分);

(2)本次杭州共富总体评估项目的创新之处(3分)。

每项内容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

6

6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对杭州市《行动计划》工作要求的解读进行评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4分、3分、2分、1分、0分)。

4

7

项目

编制方案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研究主要内容,包括:

(1)课题的研究对象(5分);

(2)课题的基本思路(5分);

(3)课题的总体框架(5分);

(4)课题的主要观点(5分)。

每项内容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5分、4分、3分、2分、1分、0分)。

20

8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调研方案,包括:

(1)调研方案全面性(4分);

(2)调研方案可操作性(4分)。

每项内容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4分、3分、2分、1分、0分)。

8

9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预计成果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评分。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4分、3分、2分、1分、0分)。

4

10

【客观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以往共同富裕项目成果中有副省级及以上的专报成果的,得4分,由市级专报成果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证明材料】提供以往项目专报成果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

11

技术要求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研究方法,包括:

(1)科学性(1分);

(2)流程明晰程度(1分);

(3)思路清楚情况(1分);

(4)是否具有可操作性(1分)。

每项内容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1分、0.5分、0分)。

4

12

进度安排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进度安排方案,包括项目进度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关键时间点是否把握准确等情况进行评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

3

13

保障措施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包括是否提供切实可行的质量保障措施,是否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是否确保项目有质量完成等情况进行评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

3

14

服务团队

【客观分】

(1)根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4分,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

(2)根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同类型项目服务从业经历(如产业发展、区域经济等)的,得2分;

(3)根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如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学术成果(论文、著作等)的,得2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相关经历和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8

15

【客观分】

根据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或评审组认可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5

16

【客观分】

根据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团队成员专业匹配度:

团队成员学位专业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经济学、管理学、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等专业,或其他评审组认可的相关专业,每有一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学历复印件或评审组认可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

17

价格分

项目成本构成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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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9444/2024-15935

发布机构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31

杭州市发改委关于《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三周年评估》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3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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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三周年评估

二、预算金额:40万元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背景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定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今年正值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3周年之际,是全面对标、全面冲刺、全面提升的承上启下之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新部署新要求,总结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以来的经验和不足,对照《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市共富办拟委托第三方智库机构对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二)项目任务

1.梳理和评估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三年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与2025年目标差距情况。

2.总结和凝练杭州在推进共同富裕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

3.提出杭州市实现共同富裕2025年和2035年阶段性目标的对策建议。

(三)具体内容

1.对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情况,开展总体评估。

一是对照中央和浙江省共同富裕文件要求,重点围绕杭州市《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全方位评估分析三年来杭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与2025年目标差距情况。

二是对各区、县(市)共同富裕推进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各区、县(市)的成功经验和短板弱项。

2.总结和凝练杭州在推进共同富裕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

一是围绕“1311”共同富裕工作体系(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石、缩小三大差距主攻方向、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重点领域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支撑),系统总结杭州市共同富裕实践创新和典型经验,分层分类梳理条件具备、模式成熟的典型案例。

二是深入研究和分析杭州市在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

3.提出杭州市实现共同富裕2025年和2035年阶段性目标的对策建议。

(四)预期成果

(一)《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三周年评估》的研究报告及简要上报稿;

(二)《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三周年评估》的演示文稿。

四、项目进度要求

(一)2024年8月19日前,完成课题开题报告。

(二)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课题初步成果。

(三)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课题成果论证等工作,形成课题送审稿。

(四)2024年10月15日前,形成课题最终成果。

五、申报要求

1.省内外高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项目申报单位须精心组建项目团队,确定项目负责人,并对团队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相关的调研、方案汇报等关键性工作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带队负责;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类型项目从业经历和相关学术成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职务,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学位专业是与本项目相关的方向。

六、项目联系人电话:陈国海,0571-85251932

七、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资质证明、经验材料证明等。

八、评选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法,经委内评审确定后发布结果公告。综合评分总分100分,详见具体评分细则。低于60分不得中标。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公告期为10天,供应商对该项目内容、相关需求等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委提出异议。

(二)申报截止日为2024年8月9日17:30(以收到纸质版申报材料时间为准)。

(三)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课题申报书》一式七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申报书应填报完整、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监管部门电话:0571-85251994

(五)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B座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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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1

类似项目业绩

【客观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研究项目的业绩合同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制件,且合同内容须呈现评分要素,否则不得分。

1

2

项目

熟悉程度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前期理解和把握,包括:

(1)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三周年评估研究的目标(3分);

(2)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三周年评估研究的重点和难点(3分);

(3)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三周年评估研究的意义(2分)。

(1)(2)每项内容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

(3)项内容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2分、1分、0.5分、0分)。

8

3

【客观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共同富裕前期研究基础,每一项相关研究成果得1分,最高计6分。

【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6

4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共同富裕前期研究基础主要观点进行评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4分、3分、2分、1分、0分)。

4

5

项目

对标情况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相比以往杭州市共富总体评估项目的创新之处,包括:

(1)已有杭州共同富裕总体评估项目简要介绍(3分);

(2)本次杭州共富总体评估项目的创新之处(3分)。

每项内容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

6

6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对杭州市《行动计划》工作要求的解读进行评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4分、3分、2分、1分、0分)。

4

7

项目

编制方案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研究主要内容,包括:

(1)课题的研究对象(5分);

(2)课题的基本思路(5分);

(3)课题的总体框架(5分);

(4)课题的主要观点(5分)。

每项内容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5分、4分、3分、2分、1分、0分)。

20

8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调研方案,包括:

(1)调研方案全面性(4分);

(2)调研方案可操作性(4分)。

每项内容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4分、3分、2分、1分、0分)。

8

9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预计成果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评分。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4分、3分、2分、1分、0分)。

4

10

【客观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以往共同富裕项目成果中有副省级及以上的专报成果的,得4分,由市级专报成果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证明材料】提供以往项目专报成果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

11

技术要求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研究方法,包括:

(1)科学性(1分);

(2)流程明晰程度(1分);

(3)思路清楚情况(1分);

(4)是否具有可操作性(1分)。

每项内容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1分、0.5分、0分)。

4

12

进度安排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进度安排方案,包括项目进度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关键时间点是否把握准确等情况进行评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

3

13

保障措施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包括是否提供切实可行的质量保障措施,是否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是否确保项目有质量完成等情况进行评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阐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

3

14

服务团队

【客观分】

(1)根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4分,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

(2)根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同类型项目服务从业经历(如产业发展、区域经济等)的,得2分;

(3)根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如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学术成果(论文、著作等)的,得2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相关经历和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8

15

【客观分】

根据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或评审组认可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5

16

【客观分】

根据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团队成员专业匹配度:

团队成员学位专业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经济学、管理学、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等专业,或其他评审组认可的相关专业,每有一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学历复印件或评审组认可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

17

价格分

项目成本构成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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