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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信息生成日期 2024-07-01

杭州市发改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城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7-01 10:48:22

来源: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坚决从严执行禁塑令的建议》(上城23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商务局、经信局、邮政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等单位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限塑令”实施情况

“限塑令”发布以来,我委及市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限塑工作。一是以宣传为先导,营造限塑整治的舆论氛围。推动区县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塑料污染治理氛围。采用集中讲座、分发宣传册、游戏互动、普法视频等多种形式,通过进校园、挂横幅、摆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等形式为群众解读塑料的危害,明确塑料废弃物的分类投放要求,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形成绿色、低碳、节约的消费理念,推动塑料污染治理成为社会文明新风尚。二是加强对流通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都对塑料购物袋(可降解)等产品进行监督抽检,三年共抽检260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主要涉及标识、生物降解性能、提吊试验、落镖冲击、厚度及尺寸偏差等项目。对于不合格产品予以下架并交办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市文化执法队去年共检查宾馆(酒店)1404批次,查处宾馆(酒店)违规提供简易包装的一次性牙刷、拖鞋41次,均已结案处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项检查,现场抽查各类主体66家,其中农贸市场8家、宾馆17家、商超13家、邮政快递网点7家、餐饮3家、药店5家、农资公司5家、塑料制品生产企业3家、生活小区5个。市商务局督导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和餐饮企业贯彻落实《关于杭州市餐饮行业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过餐饮行业限制一次性餐具的使用,促进塑料制品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三是开展制度创新和规范制定工作。探索建立网上监督机制,在“杭州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中新增农贸市场限塑工作信息管理功能,运用科技化手段推动市场限塑工作的开展。市场监管、质监、商务等部门联合制订了《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提出“市场应设立环保型塑料袋购买点,经营户不得向消费者无偿提供购物塑料袋”,并作为杭州地方标准规范发布。

二、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您提出的几点建议对我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深化“美丽杭州”建设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积极予以吸纳和落实。针对建议,我们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教育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橱窗、海报、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等载体,把握“开学第一课”等各类活动契机,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引导学校依托“互联网+”方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中小学生以暑期社会实践、假日小队等形式走出家门,到社区开展拒绝塑料污染宣传,形成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拒绝塑料污染宣传的工作氛围。将塑料污染治理纳入“无废学校”“绿色学校”“健康促进学校”等创建活动内容中,示范引领全社会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2、积极推动全降解材料项目建设和产业提升。鼓励、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新建可降解材料及改性塑料项目,新增全降解植纤环保用具生产线。大力支持浙江省生物基全降解及纳米材料创新中心建设生物基材料产业园,该产业园位于临安锦南新城开发区,已于2023年5月打桩建设,占地30亩,将建成年产25000吨全降解材料、1000吨纳米纤维素(绝干)和20000吨改性木质素产业化项目。随着全降解材料相关产品的不断生产,整个产业将不断改造提升,将很大程度上促进禁塑政策的有效执行。

3、大力培育塑料替代产品生产企业。已经培育和推荐7家企业入选浙江省第一批、第二批塑料替代产品生产企业,持续指导、监督和服务名单内企业,提升塑料替代产品的供给质量和效率,有力保障市场供给。不断加大塑料替代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着力培育新一批塑料替代产品生产骨干企业,从源头推进产品绿色包装、减少塑料污染。鼓励全降解材料生产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示范应用目录、首批次产品认定、首批次保险补偿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奖励、补助,促进相关新材料的推广应用。鼓励支持相关企业申报国家、省级重点专项项目、承担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等。

虽然各部门在“限塑令”实施过程中做了不少工作,但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政策仍不完善,监管范围和监管力量存在不足,替代产品的价格、性能仍有差距,居民生活习惯的改变尚需要过程,塑料污染治理效果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塑料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作,我们将久久为功、坚持不懈地推进该项工作。

联系人:资环处  夏碧天

联系电话:85251892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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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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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1 10:48

杭州市发改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城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0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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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坚决从严执行禁塑令的建议》(上城23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商务局、经信局、邮政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等单位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限塑令”实施情况

“限塑令”发布以来,我委及市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限塑工作。一是以宣传为先导,营造限塑整治的舆论氛围。推动区县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塑料污染治理氛围。采用集中讲座、分发宣传册、游戏互动、普法视频等多种形式,通过进校园、挂横幅、摆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等形式为群众解读塑料的危害,明确塑料废弃物的分类投放要求,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形成绿色、低碳、节约的消费理念,推动塑料污染治理成为社会文明新风尚。二是加强对流通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都对塑料购物袋(可降解)等产品进行监督抽检,三年共抽检260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主要涉及标识、生物降解性能、提吊试验、落镖冲击、厚度及尺寸偏差等项目。对于不合格产品予以下架并交办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市文化执法队去年共检查宾馆(酒店)1404批次,查处宾馆(酒店)违规提供简易包装的一次性牙刷、拖鞋41次,均已结案处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项检查,现场抽查各类主体66家,其中农贸市场8家、宾馆17家、商超13家、邮政快递网点7家、餐饮3家、药店5家、农资公司5家、塑料制品生产企业3家、生活小区5个。市商务局督导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和餐饮企业贯彻落实《关于杭州市餐饮行业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过餐饮行业限制一次性餐具的使用,促进塑料制品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三是开展制度创新和规范制定工作。探索建立网上监督机制,在“杭州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中新增农贸市场限塑工作信息管理功能,运用科技化手段推动市场限塑工作的开展。市场监管、质监、商务等部门联合制订了《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提出“市场应设立环保型塑料袋购买点,经营户不得向消费者无偿提供购物塑料袋”,并作为杭州地方标准规范发布。

二、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您提出的几点建议对我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深化“美丽杭州”建设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积极予以吸纳和落实。针对建议,我们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教育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橱窗、海报、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等载体,把握“开学第一课”等各类活动契机,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引导学校依托“互联网+”方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中小学生以暑期社会实践、假日小队等形式走出家门,到社区开展拒绝塑料污染宣传,形成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拒绝塑料污染宣传的工作氛围。将塑料污染治理纳入“无废学校”“绿色学校”“健康促进学校”等创建活动内容中,示范引领全社会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2、积极推动全降解材料项目建设和产业提升。鼓励、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新建可降解材料及改性塑料项目,新增全降解植纤环保用具生产线。大力支持浙江省生物基全降解及纳米材料创新中心建设生物基材料产业园,该产业园位于临安锦南新城开发区,已于2023年5月打桩建设,占地30亩,将建成年产25000吨全降解材料、1000吨纳米纤维素(绝干)和20000吨改性木质素产业化项目。随着全降解材料相关产品的不断生产,整个产业将不断改造提升,将很大程度上促进禁塑政策的有效执行。

3、大力培育塑料替代产品生产企业。已经培育和推荐7家企业入选浙江省第一批、第二批塑料替代产品生产企业,持续指导、监督和服务名单内企业,提升塑料替代产品的供给质量和效率,有力保障市场供给。不断加大塑料替代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着力培育新一批塑料替代产品生产骨干企业,从源头推进产品绿色包装、减少塑料污染。鼓励全降解材料生产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示范应用目录、首批次产品认定、首批次保险补偿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奖励、补助,促进相关新材料的推广应用。鼓励支持相关企业申报国家、省级重点专项项目、承担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等。

虽然各部门在“限塑令”实施过程中做了不少工作,但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政策仍不完善,监管范围和监管力量存在不足,替代产品的价格、性能仍有差距,居民生活习惯的改变尚需要过程,塑料污染治理效果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塑料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作,我们将久久为功、坚持不懈地推进该项工作。

联系人:资环处  夏碧天

联系电话:85251892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