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5 10:33:35 浏览次数: 来源: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不断强化公开责任、细化公开任务、丰富公开内容,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共发布信息593条,“杭州发改”政务微博更新量524条,“杭州发改发布”政务微信更新量414条,公开信息聚焦在共同富裕、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有效投资、价格管理、能源保供、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领域。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制作相关解读文件2个。完成本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存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24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杭州市发改委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60件,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52件,其中,依申请公开的33件,占22%;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96件,占63%;重复申请的5件,占3%;其他撤回的18件,占12%。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内容管理工作,清理整合无更新栏目,开展个人敏感信息泄露问题自查整改,杜绝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敏感信息、严重表述错误、空白栏目、栏目长期不更新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工作,根据要求完成集约化平台用户“浙政钉”账号绑定工作,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切实做到上网信息先审后发,且编审分离。加强网站安全建设,开展网站系统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重要节会期间内容发布和安全监测,确保网站全年运行无安全事故。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市发改委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管理制度》《杭州市发改委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和《杭州发改发布流程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运用好事前校对系统,确保所有发文都经省平台备案,跟进发文流程,积极协同转发省市文章,提高文章质量,推出“学思想 见行动”“市级共富最佳实践”“2023低碳十景”等系列报道,提升账号运营效果。2023年没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4

 1

0

0

0

1

1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3

0

0

0

0

0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4

1

0

0

0

1

9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8

0

0

0

0

0

18

(七)总计

150

 1

0

0

0

 1

1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积极扩大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二是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细则的把握能力,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确保我委信息公开达到主动、及时、准确的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489444/2024-15734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24-01-15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5 10:33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不断强化公开责任、细化公开任务、丰富公开内容,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共发布信息593条,“杭州发改”政务微博更新量524条,“杭州发改发布”政务微信更新量414条,公开信息聚焦在共同富裕、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有效投资、价格管理、能源保供、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领域。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制作相关解读文件2个。完成本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存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24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杭州市发改委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60件,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52件,其中,依申请公开的33件,占22%;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96件,占63%;重复申请的5件,占3%;其他撤回的18件,占12%。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内容管理工作,清理整合无更新栏目,开展个人敏感信息泄露问题自查整改,杜绝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敏感信息、严重表述错误、空白栏目、栏目长期不更新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工作,根据要求完成集约化平台用户“浙政钉”账号绑定工作,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切实做到上网信息先审后发,且编审分离。加强网站安全建设,开展网站系统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重要节会期间内容发布和安全监测,确保网站全年运行无安全事故。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市发改委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管理制度》《杭州市发改委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和《杭州发改发布流程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运用好事前校对系统,确保所有发文都经省平台备案,跟进发文流程,积极协同转发省市文章,提高文章质量,推出“学思想 见行动”“市级共富最佳实践”“2023低碳十景”等系列报道,提升账号运营效果。2023年没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4

 1

0

0

0

1

1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3

0

0

0

0

0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4

1

0

0

0

1

9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8

0

0

0

0

0

18

(七)总计

150

 1

0

0

0

 1

1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积极扩大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二是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细则的把握能力,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确保我委信息公开达到主动、及时、准确的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