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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信息生成日期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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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发改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建德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8-02 16:48:35

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在杭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杭州市域天然气“扁平化、规模化”改革的建议》(建德17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城投集团等单位会办,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根据省政府关于天然气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市委重点改革任务工作要求,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我市天然气体制改革工作。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广泛调研、听取城燃企业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关于天然气体制改革要求和我市实际,提出了我市天然气体制改革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后,2021年1月5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杭州市天然气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天然气改革总体导向,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场化改革方向、稳妥有序推进、坚持保供底线和安全红线、依法依规和探索创新的改革原则,以形成全市“一盘棋、一张网、一体化”供气格局为努力方向,以提供“安全、可靠、稳定、均等”的天然气服务为目标,着力打造“多点多源、供应安全,互联互通、环状成网,减少层级、降低成本,依法依规、公平竞争”的新体制和供应体系一体化、供应服务一体化、安全管理一体化、应急抢险一体化的新格局。您提出的加快杭州市域天然气扁平化、规模化改革的建议,在实施方案中已经得到充分体现,您的建议与政府的改革方向高度契合。

一、关于强力推进改革工作。按照国家和浙江省天然气改革总体导向,我市明确了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然气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杭州市天然气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督查、考核全市天然气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市和区、县(市)两级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协调对接,形成推进合力,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市政府领导意见,市发改委承担牵头抓总责任。根据我市天然气改革方案确定的改革目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杭州市天然气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对改革的重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属地政府和部门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市天然气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和各相关区、县(市)政府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督促、推进当地天然气体制改革工作,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研究、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去年年中,市发改委牵头召开了天然气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了解和研究相关区、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步工作安排。随后,市发改委就此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去年7月21日,市政府召开天然气体制改革专题会议,市发改委、城管局、国资委、城投集团以及钱塘区、临安区、淳安县、建德市政府分别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戴建平常务副市长对如何推进工作提出要求。去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我市天然气改革的几项工作列为年度跟踪督查目标任务,有力推进了改革工作。您提出由市和区县两级人大和政协开展现场督查,督促任务的推进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考虑并积极落实,以进一步推动工作。

二、关于发挥国有企业在天然气体制改革中的主力军作用。基于天然气兼具商品属性和民生属性双重属性和杭州市天然气体制的实际情况,我市天然气体制改革明确市场化改革方向,统筹政府主导和市场推动两个推力,正确处理政府、企业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利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平衡各方利益。从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看,国有企业在天然气行业中的主导地位比较明显。如去年12月挂牌的杭州临安燃气有限公司由杭燃集团、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整合而成;淳安县和建德市的城燃企业整合工作也都是以国有企业主导推进;全市燃气管网和储气调峰设施项目建设主要由国有企业主导。

三、关于以改革思维和全局意识突破政策瓶颈。天然气体制改革是国家能源领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建立公平开放新机制。因此,我市的天然气体制改革明确了坚持依法依规和探索创新的工作原则,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制定改革方案,灵活运用法律、行政和市场手段。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改革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精神和改革任务要求,及时制定涉及的政策和制度;对改革中终止或调整特许经营协议涉及的补偿,相关区、县(市)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及时制定补偿办法及资金保障方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在临安区天然气体制改革中,积极探索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授权问题;关于推动江东门站与国家管网的连通接气工作,目前江东门站已与国家管网实现物理连接,这为通过国家管网为杭州直接供气提供了条件。随着国家管网领域改革的推进,我市燃气供应环节扁平化改革工作也会得到更大进展。

四、关于规范燃气企业正确发展观以及实现同城同待遇改革目标。天然气体制改革既是一项改革工作,又是一项民生工程,推进燃气服务均等化是改革的重要任务,通过改革,在促进城市燃气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提供“安全、可靠、稳定、均等”天然气服务的目标。在规范特许经营方面,强化特许经营行为监管,建立燃气供应特许经营评估监管长效机制,定期对各城燃企业燃气供应特许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对不符合特许经营协议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和清理。我市已于2020年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第一轮特许经营评估,今年将组织第二轮评估,通过评估,梳理完善特许经营协议,推进供气服务均等化、应急保供实体化、安全生产规范化。在服务标准方面,《杭州市燃气行业服务规范》、《燃气服务导则》(国家标准)是日常管理中督促燃气规范服务、评估服务质量的主要依据。新修订的《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明确我市推进构建规划、建设、管理等一体化的供气格局,推进燃气服务均等化。改革方案中提出要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燃气服务标准和规范,进一步强化燃气服务监管,建立燃气服务定期评估制度,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城燃企业信用管理,有关工作也在推进中。

在区、县(市)城燃企业和市本级城燃企业整合完成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全市城燃企业通过整合兼并等市场化方式,加快企业规模化发展,最终实现全市燃气供应“一盘棋、一张网、一体化”,我市燃气服务同城同待遇的目标也会逐步实现。

五、关于建立燃气终端价格联动机制。价格改革是天然气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市不断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一是建立并启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在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方面,2013年,为及时疏导因上游气价调整带来的价格矛盾,市区建立了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明确天然气销售价格与到杭门站价格联动的计算公式:非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现行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期天然气到杭门站价格-基期天然气到杭门站价格)÷(1-管网输配损耗率)。我市非居民气价基本上按联动机制调整,仅个别时段因考虑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经市政府同意后未作联动。2020年采暖季,根据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市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制定了市区非居民用管道燃气配气价格(0.68元/方),重新核定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高压管输价格(0.15元/方),输配价格合计0.83元/方。配气价格制定后,终端销售价格由省门站价格和输配价格组成,并随省门站价格调整而变化。此后,我市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均按上述联动机制进行调整。在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方面,2015年,我市建立了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并同步建立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调整时,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可作相应同向调整。价格联动额=[计算期天然气到杭门站价格(含税)-基期天然气到杭门站价格(含税)]÷(1-管网输配气损耗率)。实施联动后天然气销售价格=现行价格±价格联动额。2019年4月,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并轨后,省发改委多次上调省门站价格,同时要求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居民气价虽因政策因素未启动联动机制,但对燃气企业因此增加的购气成本,我市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市政府简复明确政府和企业分担比例及金额,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予适当补贴,其中80%由政府购买服务进行补贴。2019以来市财政已落实拨付民用气价差补贴2700多万元。对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采暖季省门站价格上调而增加的购气成本,仍按上述办法由政府购买服务进行补贴。二是完善天然气成本监审机制,将天然气储气设施纳入配气成本。自2016年起,经市政府同意,天然气应急气源站运营成本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由市财政、市城投集团及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三方共同承担。2020年,我市在制定非居民配气价格时,在对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2019年度管道燃气配气成本进行调查时,已将杭天公司2019年东部LNG站、西部LNG站等储气设施中除政府的专项补贴外,其余支出计入配气成本,作为定价的成本依据。

天然气体制改革是一项民生领域的改革,涉及多方利益调整,持续时间长,情况复杂。我们将按照我市天然气体制改革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一以贯之、持之以恒地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举措,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您继续关注我市天然气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

联系人:杭州市发改委能源处  刘爱新

联系电话:85251849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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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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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16:48

杭州市发改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建德1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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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杭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杭州市域天然气“扁平化、规模化”改革的建议》(建德17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城投集团等单位会办,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根据省政府关于天然气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市委重点改革任务工作要求,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我市天然气体制改革工作。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广泛调研、听取城燃企业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关于天然气体制改革要求和我市实际,提出了我市天然气体制改革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后,2021年1月5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杭州市天然气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天然气改革总体导向,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场化改革方向、稳妥有序推进、坚持保供底线和安全红线、依法依规和探索创新的改革原则,以形成全市“一盘棋、一张网、一体化”供气格局为努力方向,以提供“安全、可靠、稳定、均等”的天然气服务为目标,着力打造“多点多源、供应安全,互联互通、环状成网,减少层级、降低成本,依法依规、公平竞争”的新体制和供应体系一体化、供应服务一体化、安全管理一体化、应急抢险一体化的新格局。您提出的加快杭州市域天然气扁平化、规模化改革的建议,在实施方案中已经得到充分体现,您的建议与政府的改革方向高度契合。

一、关于强力推进改革工作。按照国家和浙江省天然气改革总体导向,我市明确了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然气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杭州市天然气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督查、考核全市天然气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市和区、县(市)两级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协调对接,形成推进合力,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市政府领导意见,市发改委承担牵头抓总责任。根据我市天然气改革方案确定的改革目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杭州市天然气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对改革的重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属地政府和部门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市天然气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和各相关区、县(市)政府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督促、推进当地天然气体制改革工作,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研究、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去年年中,市发改委牵头召开了天然气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了解和研究相关区、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步工作安排。随后,市发改委就此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去年7月21日,市政府召开天然气体制改革专题会议,市发改委、城管局、国资委、城投集团以及钱塘区、临安区、淳安县、建德市政府分别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戴建平常务副市长对如何推进工作提出要求。去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我市天然气改革的几项工作列为年度跟踪督查目标任务,有力推进了改革工作。您提出由市和区县两级人大和政协开展现场督查,督促任务的推进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考虑并积极落实,以进一步推动工作。

二、关于发挥国有企业在天然气体制改革中的主力军作用。基于天然气兼具商品属性和民生属性双重属性和杭州市天然气体制的实际情况,我市天然气体制改革明确市场化改革方向,统筹政府主导和市场推动两个推力,正确处理政府、企业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利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平衡各方利益。从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看,国有企业在天然气行业中的主导地位比较明显。如去年12月挂牌的杭州临安燃气有限公司由杭燃集团、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整合而成;淳安县和建德市的城燃企业整合工作也都是以国有企业主导推进;全市燃气管网和储气调峰设施项目建设主要由国有企业主导。

三、关于以改革思维和全局意识突破政策瓶颈。天然气体制改革是国家能源领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建立公平开放新机制。因此,我市的天然气体制改革明确了坚持依法依规和探索创新的工作原则,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制定改革方案,灵活运用法律、行政和市场手段。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改革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精神和改革任务要求,及时制定涉及的政策和制度;对改革中终止或调整特许经营协议涉及的补偿,相关区、县(市)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及时制定补偿办法及资金保障方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在临安区天然气体制改革中,积极探索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授权问题;关于推动江东门站与国家管网的连通接气工作,目前江东门站已与国家管网实现物理连接,这为通过国家管网为杭州直接供气提供了条件。随着国家管网领域改革的推进,我市燃气供应环节扁平化改革工作也会得到更大进展。

四、关于规范燃气企业正确发展观以及实现同城同待遇改革目标。天然气体制改革既是一项改革工作,又是一项民生工程,推进燃气服务均等化是改革的重要任务,通过改革,在促进城市燃气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提供“安全、可靠、稳定、均等”天然气服务的目标。在规范特许经营方面,强化特许经营行为监管,建立燃气供应特许经营评估监管长效机制,定期对各城燃企业燃气供应特许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对不符合特许经营协议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和清理。我市已于2020年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第一轮特许经营评估,今年将组织第二轮评估,通过评估,梳理完善特许经营协议,推进供气服务均等化、应急保供实体化、安全生产规范化。在服务标准方面,《杭州市燃气行业服务规范》、《燃气服务导则》(国家标准)是日常管理中督促燃气规范服务、评估服务质量的主要依据。新修订的《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明确我市推进构建规划、建设、管理等一体化的供气格局,推进燃气服务均等化。改革方案中提出要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燃气服务标准和规范,进一步强化燃气服务监管,建立燃气服务定期评估制度,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城燃企业信用管理,有关工作也在推进中。

在区、县(市)城燃企业和市本级城燃企业整合完成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全市城燃企业通过整合兼并等市场化方式,加快企业规模化发展,最终实现全市燃气供应“一盘棋、一张网、一体化”,我市燃气服务同城同待遇的目标也会逐步实现。

五、关于建立燃气终端价格联动机制。价格改革是天然气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市不断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一是建立并启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在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方面,2013年,为及时疏导因上游气价调整带来的价格矛盾,市区建立了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明确天然气销售价格与到杭门站价格联动的计算公式:非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现行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期天然气到杭门站价格-基期天然气到杭门站价格)÷(1-管网输配损耗率)。我市非居民气价基本上按联动机制调整,仅个别时段因考虑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经市政府同意后未作联动。2020年采暖季,根据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市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制定了市区非居民用管道燃气配气价格(0.68元/方),重新核定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高压管输价格(0.15元/方),输配价格合计0.83元/方。配气价格制定后,终端销售价格由省门站价格和输配价格组成,并随省门站价格调整而变化。此后,我市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均按上述联动机制进行调整。在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方面,2015年,我市建立了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并同步建立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调整时,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可作相应同向调整。价格联动额=[计算期天然气到杭门站价格(含税)-基期天然气到杭门站价格(含税)]÷(1-管网输配气损耗率)。实施联动后天然气销售价格=现行价格±价格联动额。2019年4月,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并轨后,省发改委多次上调省门站价格,同时要求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居民气价虽因政策因素未启动联动机制,但对燃气企业因此增加的购气成本,我市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市政府简复明确政府和企业分担比例及金额,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予适当补贴,其中80%由政府购买服务进行补贴。2019以来市财政已落实拨付民用气价差补贴2700多万元。对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采暖季省门站价格上调而增加的购气成本,仍按上述办法由政府购买服务进行补贴。二是完善天然气成本监审机制,将天然气储气设施纳入配气成本。自2016年起,经市政府同意,天然气应急气源站运营成本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由市财政、市城投集团及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三方共同承担。2020年,我市在制定非居民配气价格时,在对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2019年度管道燃气配气成本进行调查时,已将杭天公司2019年东部LNG站、西部LNG站等储气设施中除政府的专项补贴外,其余支出计入配气成本,作为定价的成本依据。

天然气体制改革是一项民生领域的改革,涉及多方利益调整,持续时间长,情况复杂。我们将按照我市天然气体制改革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一以贯之、持之以恒地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举措,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您继续关注我市天然气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

联系人:杭州市发改委能源处  刘爱新

联系电话:85251849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