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 2022-06-07 10:13:50

来源: 市发改委

各区(县、市)发改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浙江省双创示范基地申报工作。请按照申报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仔细审查申报单位的综合实力,认真查验申报材料并考察现场,于6月22日前行文(附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送至市发改委。市发改将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人:张书文,85253718


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省教育厅、省国资委,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抓好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1〕4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为更好发挥双创基地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拓展创业就业空间、培育创新创业氛围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和我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推动创业就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和全球化创业,依托基础好、创新强、有特色的区域、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省级双创示范基地,通过试点示范完善全省双创发展生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并在全省推广,进一步把双创工作做实、做好、做出优质成效,推动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

二、建设方向与要求

浙江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功能定位主要聚焦创业就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全球化创业四个重点方向。选择创新创业资源丰富、体制机制基础好、示范带动能力强和组织实施条件较好的区域、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不同重点方向的双创示范基地。创建基本条件应结合申报方向体现差异化,原则上,企业示范基地聚焦融通创新方向开展创建工作;高校示范基地聚焦创业就业方向开展创建工作;科研院所示范基地聚焦精益创业方向开展创建工作;区域示范基地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从四个差异化功能定位中选择一个方向开展创建工作。(针对不同重点方向,需填报对应定量化指标)。

(一)创业就业方向。聚焦稳就业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支撑科研人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其他各类社会群体开展创新创业,推进社会服务领域运用“互联网平台+创业单元”新模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基础、取得成效、经验模式特色明显,每年带动形成一定规模的创业就业。

(二)融通创新方向。聚焦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加快推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链与产业链协同布局、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基础、取得成效、经验模式特色明显,着力打造融通创新的引领标杆,形成体系化融通创新格局。

(三)精益创业方向。聚焦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构建专业化、全链条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增强持续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育成长型初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方面的工作基础、取得成效、经验模式特色明显,着力打造精益创业的集聚平台。

(四)全球化创业方向。聚焦深化开放创新合作,探索搭建创新创业国际化平台、深度参与全球创新创业合作、创新国际合作模式等方面的工作基础、取得成效、经验模式特色明显,不断拓展创新创业国际合作空间,着力打造全球化创业的重要节点。

三、布局原则

(一)本次组织申报结合近年来国务院双创示范基地督查激励情况给予一定倾斜,杭州市、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可分别推荐不超过5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其余9个地市可分别推荐不超过3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

(二)省教育厅、省国资委分别推荐不超过3家,其中省教育厅优先选择部属高校作为申报建设主体,省国资委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企业作为申报建设主体。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示范基地申报单位提出创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5000字左右;请推荐单位择优遴选,于6月28日前将拟推荐的双创示范基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我委,同时请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我委将牵头组织示范基地的评审认定工作,择优确定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名单。

(二)经评审列入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名单的基地,进一步编制提交建设方案(2022-2024年),经推荐单位审核后,于认定通知发文日起一个月内报送我委。

双创示范基地基本量化指标表、申报材料大纲、建设方案编制提纲(20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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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22年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 2022-06-07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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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发改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浙江省双创示范基地申报工作。请按照申报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仔细审查申报单位的综合实力,认真查验申报材料并考察现场,于6月22日前行文(附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送至市发改委。市发改将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人:张书文,85253718


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省教育厅、省国资委,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抓好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1〕4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为更好发挥双创基地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拓展创业就业空间、培育创新创业氛围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和我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推动创业就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和全球化创业,依托基础好、创新强、有特色的区域、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省级双创示范基地,通过试点示范完善全省双创发展生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并在全省推广,进一步把双创工作做实、做好、做出优质成效,推动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

二、建设方向与要求

浙江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功能定位主要聚焦创业就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全球化创业四个重点方向。选择创新创业资源丰富、体制机制基础好、示范带动能力强和组织实施条件较好的区域、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不同重点方向的双创示范基地。创建基本条件应结合申报方向体现差异化,原则上,企业示范基地聚焦融通创新方向开展创建工作;高校示范基地聚焦创业就业方向开展创建工作;科研院所示范基地聚焦精益创业方向开展创建工作;区域示范基地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从四个差异化功能定位中选择一个方向开展创建工作。(针对不同重点方向,需填报对应定量化指标)。

(一)创业就业方向。聚焦稳就业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支撑科研人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其他各类社会群体开展创新创业,推进社会服务领域运用“互联网平台+创业单元”新模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基础、取得成效、经验模式特色明显,每年带动形成一定规模的创业就业。

(二)融通创新方向。聚焦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加快推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链与产业链协同布局、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基础、取得成效、经验模式特色明显,着力打造融通创新的引领标杆,形成体系化融通创新格局。

(三)精益创业方向。聚焦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构建专业化、全链条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增强持续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育成长型初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方面的工作基础、取得成效、经验模式特色明显,着力打造精益创业的集聚平台。

(四)全球化创业方向。聚焦深化开放创新合作,探索搭建创新创业国际化平台、深度参与全球创新创业合作、创新国际合作模式等方面的工作基础、取得成效、经验模式特色明显,不断拓展创新创业国际合作空间,着力打造全球化创业的重要节点。

三、布局原则

(一)本次组织申报结合近年来国务院双创示范基地督查激励情况给予一定倾斜,杭州市、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可分别推荐不超过5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其余9个地市可分别推荐不超过3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

(二)省教育厅、省国资委分别推荐不超过3家,其中省教育厅优先选择部属高校作为申报建设主体,省国资委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企业作为申报建设主体。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示范基地申报单位提出创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5000字左右;请推荐单位择优遴选,于6月28日前将拟推荐的双创示范基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我委,同时请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我委将牵头组织示范基地的评审认定工作,择优确定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名单。

(二)经评审列入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名单的基地,进一步编制提交建设方案(2022-2024年),经推荐单位审核后,于认定通知发文日起一个月内报送我委。

双创示范基地基本量化指标表、申报材料大纲、建设方案编制提纲(202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