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44/2022-000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信息生成日期 2022-01-26

备注/文号

杭发改价格〔2022〕3号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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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杭州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2-07 17:40:40

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不合理殡葬负担,我委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杭州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通知》的背景

殡葬服务是涉及民生的重要服务,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17年,浙江省物价局会同浙江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明确了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形式、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并要求各地从严制定收费标准、对殡葬延伸服务实行项目管理、惠民殡葬政策、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等方面的内容。为此,市发改委与相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后,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出台《通知》。

二、制定《通知》的依据

1、《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

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的通知》(杭政函〔2010〕130号)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1、殡葬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根据省文件精神,《通知》将殡葬服务区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基本服务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必需的服务,按照这些服务项目的特点,收费实行分类管理。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特殊服务。省文件要求设区市在不违反国家有关丧葬改革规定以及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前提下,确定延伸服务项目,具体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2、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通知》要求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严禁擅自设立或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延伸服务实行项目管理,未列入延伸服务目录清单内的殡葬服务不得另行收费。殡葬机构不得利用殡葬服务特点,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3、落实各项惠民殡葬政策。《通知》要求在落实惠民殡葬服务时,要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按照省委、市委的意见继续实行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服务免费措施,受惠对象按省、市文件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

《通知》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执行,原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关于杭州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杭价费〔2010〕215号)和原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杭州殡仪馆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杭价费〔2010〕216号)同时废止。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周一东

政策咨询电话:0571-8525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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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489444/2022-00034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文号

杭发改价格〔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02-07

关联类型

图文解读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收集采纳

《关于进一步规范杭州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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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不合理殡葬负担,我委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杭州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通知》的背景

殡葬服务是涉及民生的重要服务,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17年,浙江省物价局会同浙江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明确了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形式、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并要求各地从严制定收费标准、对殡葬延伸服务实行项目管理、惠民殡葬政策、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等方面的内容。为此,市发改委与相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后,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出台《通知》。

二、制定《通知》的依据

1、《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

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的通知》(杭政函〔2010〕130号)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1、殡葬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根据省文件精神,《通知》将殡葬服务区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基本服务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必需的服务,按照这些服务项目的特点,收费实行分类管理。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特殊服务。省文件要求设区市在不违反国家有关丧葬改革规定以及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前提下,确定延伸服务项目,具体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2、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通知》要求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严禁擅自设立或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延伸服务实行项目管理,未列入延伸服务目录清单内的殡葬服务不得另行收费。殡葬机构不得利用殡葬服务特点,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3、落实各项惠民殡葬政策。《通知》要求在落实惠民殡葬服务时,要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按照省委、市委的意见继续实行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服务免费措施,受惠对象按省、市文件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

《通知》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执行,原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关于杭州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杭价费〔2010〕215号)和原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杭州殡仪馆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杭价费〔2010〕216号)同时废止。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周一东

政策咨询电话:0571-8525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