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44/2022-15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2-01-27

文号

杭发改价格〔2022〕4号

统一编号

ZJAC02-2022-0002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 政策原文

《关于继续实行不动产登记零收费的通知》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 2022-02-07 16:43:27

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1.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征求对全市不动产登记继续实行“零收费”意见的函》,分别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以及各县(区、市)发改局和财政局,均反馈“无意见”。

2.2021年12月15日-24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21/12/15/art_1229063429_3979723.html)以及市发改委网站(http://drc.hangzhou.gov.cn/art/2021/12/15/art_1229248486_3979724.html)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公告截止日止,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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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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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9444/2022-15220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文号

杭发改价格〔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02-07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2022-02-07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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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

《关于继续实行不动产登记零收费的通知》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 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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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征求对全市不动产登记继续实行“零收费”意见的函》,分别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以及各县(区、市)发改局和财政局,均反馈“无意见”。

2.2021年12月15日-24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21/12/15/art_1229063429_3979723.html)以及市发改委网站(http://drc.hangzhou.gov.cn/art/2021/12/15/art_1229248486_3979724.html)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公告截止日止,均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