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44/2022-155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10-28

发布单位: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市发改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 2022-11-08 14:58:14

来源: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

为贯彻落实2022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发改委编制了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现将清单公示如下。


杭州市发改委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共9项)

中央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9项)

序号

中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1

1、729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和经信部门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的通知》(浙政发〔2017〕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目录(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8号)

不含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

2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市发改委(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发改委委托事项),县级节能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除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省级能评审查权限委托市发改委实施

3

4

境外投资项目许可

市发改委(省发改委委托事项),县(市)和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等发展改革部门(省发改委委托事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1号)

省发改委部分委托投资主体注册地所在的市发改委、县(市)和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等发展改革部门

4

271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分类管理,经评估的低风险项目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

5

291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不含通航建筑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水运建设项目中航道等级三级以上或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审批

6

337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7

721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8

730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能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


9

731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能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


注:*为部门审核、政府审批项目。


杭州市发改委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共5项)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监管层级

法律依据

1

330604019000

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行政检查

市级,县级

《政府投资条例》
   第二十七条 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2

331104009000

对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市级,县级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依法对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企业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

331104011000

对申报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单位的行政检查

市级,县级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依法对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企业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4

330660060001

对6000千瓦及以上地方电厂执行发电计划情况的行政检查

市级,县级

1.《电力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
2.《电力供应和使用条例》第三条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电网经营企业依法负责本供区内的电力供应与使用的业务工作,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第五条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工作。
3.《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跨省电网管理部门和省级电网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发电、供电计划,并将发电、供电计划报送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调度机构应当编制下达发电、供电调度计划。值班调度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电网运行情况,调整日发电、供电调度计划。值班调度人员调整日发电、供电调度计划时,必须填写调度值班日志。第十三条跨省电网管理部门和省级电网管理部门编制发电、供电计划,调度机构编制发电、供电调度计划时,应当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有关的供电协议和并网协议、电网的设备能力,并留有备用容量。对具有综合效益的水电厂(站)的水库,应当根据批准的水电厂(站)的设计文件,并考虑防洪、灌溉、发电、环保、航运等要求,合理运用水库蓄水。第十五条调度机构必须执行国家下达的供电计划,不得克扣电力、电量,并保证供电质量。第十六条发电厂必须按照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计划和规定的电压范围运行,并根据调度指令调整功率和电压。

5

330604001000

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市级,县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杭州市发改委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共1项)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监管层级

法律依据

1

330260002005

对被监察单位拒绝、阻碍节能监察,或拒不提供相关资料、样品等,或伪造、隐匿、销毁、篡改证据的行政处罚

市级,县级

《节能监察办法》

《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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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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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9444/2022-15527

发布机构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08

杭州市发改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2-11-0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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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22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发改委编制了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现将清单公示如下。


杭州市发改委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共9项)

中央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9项)

序号

中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1

1、729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和经信部门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的通知》(浙政发〔2017〕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目录(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8号)

不含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

2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市发改委(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发改委委托事项),县级节能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除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省级能评审查权限委托市发改委实施

3

4

境外投资项目许可

市发改委(省发改委委托事项),县(市)和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等发展改革部门(省发改委委托事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1号)

省发改委部分委托投资主体注册地所在的市发改委、县(市)和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等发展改革部门

4

271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分类管理,经评估的低风险项目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

5

291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不含通航建筑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水运建设项目中航道等级三级以上或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审批

6

337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7

721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8

730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能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


9

731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能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


注:*为部门审核、政府审批项目。


杭州市发改委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共5项)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监管层级

法律依据

1

330604019000

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行政检查

市级,县级

《政府投资条例》
   第二十七条 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2

331104009000

对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市级,县级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依法对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企业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

331104011000

对申报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单位的行政检查

市级,县级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依法对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企业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4

330660060001

对6000千瓦及以上地方电厂执行发电计划情况的行政检查

市级,县级

1.《电力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
2.《电力供应和使用条例》第三条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电网经营企业依法负责本供区内的电力供应与使用的业务工作,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第五条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工作。
3.《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跨省电网管理部门和省级电网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发电、供电计划,并将发电、供电计划报送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调度机构应当编制下达发电、供电调度计划。值班调度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电网运行情况,调整日发电、供电调度计划。值班调度人员调整日发电、供电调度计划时,必须填写调度值班日志。第十三条跨省电网管理部门和省级电网管理部门编制发电、供电计划,调度机构编制发电、供电调度计划时,应当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有关的供电协议和并网协议、电网的设备能力,并留有备用容量。对具有综合效益的水电厂(站)的水库,应当根据批准的水电厂(站)的设计文件,并考虑防洪、灌溉、发电、环保、航运等要求,合理运用水库蓄水。第十五条调度机构必须执行国家下达的供电计划,不得克扣电力、电量,并保证供电质量。第十六条发电厂必须按照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计划和规定的电压范围运行,并根据调度指令调整功率和电压。

5

330604001000

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市级,县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杭州市发改委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共1项)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监管层级

法律依据

1

330260002005

对被监察单位拒绝、阻碍节能监察,或拒不提供相关资料、样品等,或伪造、隐匿、销毁、篡改证据的行政处罚

市级,县级

《节能监察办法》

《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