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44/2021-147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发改委

信息生成日期

2021-08-30

文号

杭发改能源〔2021〕191号

统一编号

ZJAC02-2021-0006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 政策原文

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情况

发布时间: 2021-09-02 10:52:35

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于7月14日至7月22日在中国杭州网站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网址: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21/7/14/art_1229063429_3900059.html),并再次征求各部门意见,共收到各区、县(市),各部门书面反馈意见38条,采纳36条,部分采纳1条,不采纳1条。

序号

单位名称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不采纳理由

1

上城区

无意见

已采纳


2

拱墅区

无意见

已采纳


3

西湖区

第二章第九条各区、县(市)当地工业增加值是否指上一年平均工业增加值能耗,希望能进一步明确。如是,建议每年初由市统计局或市发改委统一公布各区县市年均工业增加值能耗数据,以作为审批依据。

已采纳


4

建议由市发改委统一组建专家库。

已采纳


5

滨江区

第三章第十四条提到实行承诺备案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建议与节能审查项目一样,由建设单位组织节能验收,并向节能主管部门提交验收材料。

已采纳


6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如果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变动,年综合能耗未超过1000吨标准煤的,建设单位是否也要重新进行节能备案,建议予以明确。

已采纳


7

滨江区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与《浙江省节能审查办法》(浙发改能源〔2019〕532号)附件3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相比较缺少了区域管理机构登记备案一栏,承诺备案是否不需要区域管理机构盖章了,还是只适用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下的项目,建议予以明确。

已采纳


8

萧山区

无意见

已采纳


9

余杭区

无意见

已采纳


10

临平区

无意见

已采纳


11

钱塘区

无意见

已采纳


12

富阳区

无意见

已采纳


13

临安区

第十四条,第二款,建议修改为“实行承诺备案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对项目是否符合承诺备案内容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将验收意见报送节能主管部门;项目建设与承诺备案内容不符的,节能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的,撤销节能备案”

已采纳


14

桐庐县

无意见

已采纳


15

淳安县

无意见

已采纳


16

建德市

无意见

已采纳


17

市司法局

无意见

已采纳


18

市经信局

无意见

已采纳


19

市教育局

无意见

已采纳


20

市科技局

无意见

已采纳


21

市财政局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民用建筑项目除外)的节能审查。”建议明确是否适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民用建筑

已采纳。民用建筑全部不适用


22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通过节能审查。”按照《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18〕111号)规定,在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之前阶段,并无节能审查要求。建议将节能评估和审查纳入可研阶段的审查。

不采纳

《浙江省节能审查办法》第十条有同规定,本办法参照执行。

23

建议在办法中明确节能评估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以及审查费用列支渠道。

部分采纳

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对节能评估单位不设资质要求。

24

市规资局

无意见

已采纳


25

市生态环境局

无意见

已采纳


26

市建委

无意见

已采纳


27

市交通局

无意见

已采纳


28

市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已采纳


29

市商务局

无意见

已采纳


30

市文广电旅游局

无意见

已采纳


31

市卫生健康委

无意见

已采纳


32

市国资委

无意见

已采纳


33

市市场监管局

无意见

已采纳


34

市统计局

无意见

已采纳


35

市城市管理局

无意见

已采纳


36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无意见

已采纳


37

市税务局

无意见

已采纳


38

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无意见

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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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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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9444/2021-14743

发布机构

杭州市发改委

文号

杭发改能源〔2021〕191号

发布日期

2021-09-02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2021-09-02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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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

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情况

发布日期: 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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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于7月14日至7月22日在中国杭州网站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网址: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21/7/14/art_1229063429_3900059.html),并再次征求各部门意见,共收到各区、县(市),各部门书面反馈意见38条,采纳36条,部分采纳1条,不采纳1条。

序号

单位名称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不采纳理由

1

上城区

无意见

已采纳


2

拱墅区

无意见

已采纳


3

西湖区

第二章第九条各区、县(市)当地工业增加值是否指上一年平均工业增加值能耗,希望能进一步明确。如是,建议每年初由市统计局或市发改委统一公布各区县市年均工业增加值能耗数据,以作为审批依据。

已采纳


4

建议由市发改委统一组建专家库。

已采纳


5

滨江区

第三章第十四条提到实行承诺备案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建议与节能审查项目一样,由建设单位组织节能验收,并向节能主管部门提交验收材料。

已采纳


6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如果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变动,年综合能耗未超过1000吨标准煤的,建设单位是否也要重新进行节能备案,建议予以明确。

已采纳


7

滨江区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与《浙江省节能审查办法》(浙发改能源〔2019〕532号)附件3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相比较缺少了区域管理机构登记备案一栏,承诺备案是否不需要区域管理机构盖章了,还是只适用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下的项目,建议予以明确。

已采纳


8

萧山区

无意见

已采纳


9

余杭区

无意见

已采纳


10

临平区

无意见

已采纳


11

钱塘区

无意见

已采纳


12

富阳区

无意见

已采纳


13

临安区

第十四条,第二款,建议修改为“实行承诺备案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对项目是否符合承诺备案内容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将验收意见报送节能主管部门;项目建设与承诺备案内容不符的,节能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的,撤销节能备案”

已采纳


14

桐庐县

无意见

已采纳


15

淳安县

无意见

已采纳


16

建德市

无意见

已采纳


17

市司法局

无意见

已采纳


18

市经信局

无意见

已采纳


19

市教育局

无意见

已采纳


20

市科技局

无意见

已采纳


21

市财政局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民用建筑项目除外)的节能审查。”建议明确是否适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民用建筑

已采纳。民用建筑全部不适用


22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通过节能审查。”按照《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18〕111号)规定,在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之前阶段,并无节能审查要求。建议将节能评估和审查纳入可研阶段的审查。

不采纳

《浙江省节能审查办法》第十条有同规定,本办法参照执行。

23

建议在办法中明确节能评估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以及审查费用列支渠道。

部分采纳

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对节能评估单位不设资质要求。

24

市规资局

无意见

已采纳


25

市生态环境局

无意见

已采纳


26

市建委

无意见

已采纳


27

市交通局

无意见

已采纳


28

市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已采纳


29

市商务局

无意见

已采纳


30

市文广电旅游局

无意见

已采纳


31

市卫生健康委

无意见

已采纳


32

市国资委

无意见

已采纳


33

市市场监管局

无意见

已采纳


34

市统计局

无意见

已采纳


35

市城市管理局

无意见

已采纳


36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无意见

已采纳


37

市税务局

无意见

已采纳


38

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无意见

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