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44/2021-147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1-07-30

文号

杭发改法规〔2021〕171号

统一编号

ZJAC02-2021-0004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综合类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 政策原文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 2021-07-30 12:38:35

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1年7月5日至7月14日在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具体网址 http://drc.hangzhou.gov.cn/art/2021/7/5/art_1229248486_3895603.html),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2021年6月30日至7月6日,我委向市纪委、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林水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征求相关意见。

意见汇总如下:

部门

反馈意见情况

市纪委

无意见

市委文明办

无意见

市公安局

无意见

市建委

无意见

市城管局

无意见

市人力社保局

无意见

市交通局

无意见

市应急管理局

无意见

市教育局

无意见

市卫健委

无意见

市林水局

无意见

市财政局

无意见

市审计局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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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489444/2021-14773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文号

杭发改法规〔2021〕171号

发布日期

2021-07-30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2021-07-30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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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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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5日至7月14日在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具体网址 http://drc.hangzhou.gov.cn/art/2021/7/5/art_1229248486_3895603.html),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2021年6月30日至7月6日,我委向市纪委、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林水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征求相关意见。

意见汇总如下:

部门

反馈意见情况

市纪委

无意见

市委文明办

无意见

市公安局

无意见

市建委

无意见

市城管局

无意见

市人力社保局

无意见

市交通局

无意见

市应急管理局

无意见

市教育局

无意见

市卫健委

无意见

市林水局

无意见

市财政局

无意见

市审计局

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