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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信息生成日期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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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发改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1-03-30 16:09:38

来源: 市发改委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国家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市发改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为全面展示“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切实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精神,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日常依法行政工作督查、协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考核责任分解,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得到切实落实。

       二、继续优化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发改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发改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积极发挥专家、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防范和化解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

       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落实省、市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及定期清理。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作质量和行政效力。

       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参与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工作。加强对法律顾问的服务和规范管理,探索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考核评价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审查工作,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

       五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依法行政理念和责任贯穿到发改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六是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切实做好前期调研、专家论证、征求意见、法制审查等相关工作,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执法制度、案件审理和质量评判机制,着力推进“查审分离”的体制,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建立行政调解机制。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规范行政调解程序,聚焦咨询、信息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努力通过行政调解促进争议圆满解决。

       四是开展案卷评查评比。进一步提升案卷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加强权力行使过程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第三方评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专项培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五是建立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机制。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建立完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进一步推动行政应诉责任的落实,强化出庭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败诉案件的监督管理,推动行政败诉问责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落实《2021年杭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制定2021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发改系统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内容。

       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学习和业务培训。邀请法学专家、领导和业务骨干就《宪法》、《民法典》、依法行政及执法监督、行政诉讼等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专题培训和讲座,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观念树立和法治素养培育,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经常化。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岗位培训力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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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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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发改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1-03-3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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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国家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市发改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为全面展示“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切实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精神,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日常依法行政工作督查、协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考核责任分解,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得到切实落实。

       二、继续优化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发改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发改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积极发挥专家、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防范和化解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

       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落实省、市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及定期清理。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作质量和行政效力。

       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参与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工作。加强对法律顾问的服务和规范管理,探索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考核评价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审查工作,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

       五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依法行政理念和责任贯穿到发改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六是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切实做好前期调研、专家论证、征求意见、法制审查等相关工作,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执法制度、案件审理和质量评判机制,着力推进“查审分离”的体制,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建立行政调解机制。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规范行政调解程序,聚焦咨询、信息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努力通过行政调解促进争议圆满解决。

       四是开展案卷评查评比。进一步提升案卷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加强权力行使过程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第三方评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专项培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五是建立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机制。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建立完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进一步推动行政应诉责任的落实,强化出庭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败诉案件的监督管理,推动行政败诉问责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落实《2021年杭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制定2021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发改系统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内容。

       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学习和业务培训。邀请法学专家、领导和业务骨干就《宪法》、《民法典》、依法行政及执法监督、行政诉讼等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专题培训和讲座,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观念树立和法治素养培育,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经常化。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岗位培训力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