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489444/2021-13433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25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2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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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发改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
为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做好2021年全市电力用户申报电力直接交易相关工作,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1〕55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区、县(市)发改局会同经信、科技、生态环境、供电等相关部门,按照电力用户参与范围、准入条件、负面清单、参与电量等要求,对本地区申报2021年普通直接交易电力用户(包括第一类用户、第二类用户)和售电市场交易电力用户(钢铁,煤炭,建材,有色,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和全行业(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行业外)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进行初审,于4月2日前正式行文报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市发改委能源处马德勇,联系电话85257079。
附件:1.XX区、县(市)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用户情况汇总表.doc
2.XX区、县(市)2021年普通直接交易用户情况明细表(增量配网企业和第一类企业用户).doc
3.XX区、县(市)2021年普通直接交易用户情况明细表(第二类企业用户).doc
4.XX区、县(市)2021年售电市场交易用户情况明细表(钢铁、煤炭等六个行业和全行业110千伏及以上企业用户).doc
5.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 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1).pdf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