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44/2021-15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信息生成日期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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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2-15 15:57:19

来源: 市发改委

为深入贯彻“双减”政策,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378号)等要求,经市“双减”领导小组同意,我委会同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4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传真:0571-85251967

电话:0571-85251954

邮箱:hz_jgc_jy@163.com

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

附件: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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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489444/2021-15201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15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1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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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双减”政策,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378号)等要求,经市“双减”领导小组同意,我委会同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4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传真:0571-85251967

电话:0571-85251954

邮箱:hz_jgc_jy@163.com

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

附件: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