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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水价格期限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04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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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发改价格〔2020〕242号
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水务有限公司:
为切实降低企业用水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现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水价格期限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253号),请各供水企业高度重视,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应享尽享。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水价格期限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253号)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