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489444/2020-00167
发布机构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31
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31 09:1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和相关政策,落实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管,根据《省经信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0﹞69号)要求,现对相关企业开展专项监察,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 监察任务
根据《省经信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0﹞69号)要求,对全市16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专项节能监察(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节能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被监察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节能管理负责人要亲自参加配合监察工作。用能单位作为消耗能源资源的主体,必须依法接受政府对其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和检查,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节能监察。
(二)依法实施监察。在实施工作过程中,各能源监察机构要严格按照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及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执法程序和方式方法,实施好专项监察任务,确保依据合法、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和处理得当。同时在监察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和记录监察对象的监督检查情况,确保监察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监察内容要求。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专项监察工作手册的有关要求开展监察。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实施。此次专项监察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监察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监察任务。
(二)监察时间。请各地能源监察机构在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所辖地区的监察任务,并按规定格式上报市能源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人:谭孝,电话87247271。
附件: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名单
杭州市能源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0年7月24日
附件:
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区域 |
1 |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 钱塘 |
2 |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 | 钱塘 |
3 | 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 | 钱塘 |
4 | 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 | 钱塘 |
5 | 杭州优科豪马轮胎有限公司 | 钱塘 |
6 | 杭州中意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钱塘 |
7 | 浙江鲁班建筑防水有限公司 | 拱墅 |
8 | 杭州常合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西湖 |
9 | 华润雪花啤酒(浙江)有限公司 | 萧山 |
10 | 华润雪花啤酒(杭州)有限公司 | 余杭 |
11 | 中策橡胶(富阳)有限公司 | 富阳 |
12 | 富通昭和线缆(杭州)有限公司 | 富阳 |
13 | 浙江新安迈图有机硅有限责任公司 | 建德 |
14 | 杭州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 建德 |
15 | 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 | 建德 |
16 | 杭州千岛湖啤酒有限公司 | 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