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44/2020-000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5-14

发布单位: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0-05-14 17:29:28

来源: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纲要》)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自觉对标“走前列、做示范”的要求,坚持依法治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有效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及法治机关建设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完善制度,优化依法决策机制

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行政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则,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认真做好涉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事务,为依法决策当好参谋。

2.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落实省、市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根据机构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工作需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清理情况,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3.贯彻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的建设和规范管理,探索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情况考核评价机制。

4.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审查工作,推动实现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制度全覆盖,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

5.压实公平竞争审查责任。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标准,加快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法治环境。按照“谁制作、谁审查”的原则,做好存量及增量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积极引进第三方,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严谨性和准确性。

二、明确权责,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1.做好政务服务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定的职权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的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强权力事项后续监管。

2.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落实省、市“最多跑一次”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平台系统功能,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最多80天”。

3.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促进我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互联网+监管”工作,推动“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90%以上。深入推广应用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严格对标落实法治考核细则。逐项分解考核指标,根据责任清单建立月度工作报告、委内和全市发改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三、建立机制,加强执法动态监督

1.建立“查审分离”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治审查监督,严格执法制度和案件审理、质量评判机制,着力建立“查审分离”的体制,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2.规范行政调解机制。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

3.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坚持开展案卷评查,提升案卷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行政执法结果同步公示工作,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4.建立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机制。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风险。加强对行政败诉案件的监督管理,推动行政败诉问责工作的落实。

四、制定计划,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1.抓好普法规划及宣传推广工作。制订和落实委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进一步提升全系统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2.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律知识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网上学法时间不少于4学时。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及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打印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489444/2020-00062

发布机构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5-14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0-05-14 17:29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纲要》)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自觉对标“走前列、做示范”的要求,坚持依法治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有效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及法治机关建设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完善制度,优化依法决策机制

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行政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则,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认真做好涉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事务,为依法决策当好参谋。

2.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落实省、市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根据机构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工作需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清理情况,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3.贯彻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的建设和规范管理,探索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情况考核评价机制。

4.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审查工作,推动实现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制度全覆盖,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

5.压实公平竞争审查责任。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标准,加快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法治环境。按照“谁制作、谁审查”的原则,做好存量及增量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积极引进第三方,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严谨性和准确性。

二、明确权责,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1.做好政务服务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定的职权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的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强权力事项后续监管。

2.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落实省、市“最多跑一次”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平台系统功能,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最多80天”。

3.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促进我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互联网+监管”工作,推动“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90%以上。深入推广应用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严格对标落实法治考核细则。逐项分解考核指标,根据责任清单建立月度工作报告、委内和全市发改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三、建立机制,加强执法动态监督

1.建立“查审分离”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治审查监督,严格执法制度和案件审理、质量评判机制,着力建立“查审分离”的体制,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2.规范行政调解机制。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

3.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坚持开展案卷评查,提升案卷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行政执法结果同步公示工作,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4.建立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机制。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风险。加强对行政败诉案件的监督管理,推动行政败诉问责工作的落实。

四、制定计划,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1.抓好普法规划及宣传推广工作。制订和落实委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进一步提升全系统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2.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律知识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网上学法时间不少于4学时。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及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