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申请已收悉。经审查,该公司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备案条件,现予以备案。
本备案仅指公司符合备案条件,不代表风险评价。请你公司严格遵守《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发改财金〔2009〕1827号)有关规定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并自觉接受备案机关的监管。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
关于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准予备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