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发改委关于降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1-20 16:47
浏览次数:
杭发改价格〔2019〕425号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杭州钱江燃气有限公司:
接省发改委通知,省天然气公司决定从2019年9月1日起,向各城市燃气企业(或城市管道运输企业)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58元下浮至2.43元,下浮0.15元。为切实有效降低终端企业用气成本,经研究,现就降低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风景名胜区、钱塘新区下沙区域,下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3.46元下降为3.31元。分类用户具体终端销售价格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用户用气特点确定。
二、上述价格为含税价,执行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