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关于降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20 16:47:10

来源: 市发改委

杭发改价格〔2019〕425号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杭州钱江燃气有限公司:

接省发改委通知,省天然气公司决定从2019年9月1日起,向各城市燃气企业(或城市管道运输企业)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58元下浮至2.43元,下浮0.15元。为切实有效降低终端企业用气成本,经研究,现就降低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风景名胜区、钱塘新区下沙区域,下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3.46元下降为3.31元。分类用户具体终端销售价格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用户用气特点确定。

二、上述价格为含税价,执行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24日

打印

政府信息公开

市发改委关于降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1-20 16:47

浏览次数:

杭发改价格〔2019〕425号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杭州钱江燃气有限公司:

接省发改委通知,省天然气公司决定从2019年9月1日起,向各城市燃气企业(或城市管道运输企业)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58元下浮至2.43元,下浮0.15元。为切实有效降低终端企业用气成本,经研究,现就降低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风景名胜区、钱塘新区下沙区域,下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3.46元下降为3.31元。分类用户具体终端销售价格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用户用气特点确定。

二、上述价格为含税价,执行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