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关于降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20 16:45:14

来源: 市发改委

杭发改价格〔2019〕367号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杭州钱江燃气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用气负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降低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风景名胜区、钱塘新区下沙区域,下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3.66元下降为3.46元。分类用户具体终端销售价格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用户用气特点确定。

二、上述价格为含税价,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下一轮省级门站价格调整时,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将以此价格为基准,根据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相应调整。

三、你公司应积极做好燃气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做好与用户的价格结算工作。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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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发改委关于降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1-2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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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发改价格〔2019〕367号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杭州钱江燃气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用气负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降低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风景名胜区、钱塘新区下沙区域,下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3.66元下降为3.46元。分类用户具体终端销售价格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用户用气特点确定。

二、上述价格为含税价,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下一轮省级门站价格调整时,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将以此价格为基准,根据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相应调整。

三、你公司应积极做好燃气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做好与用户的价格结算工作。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6日